2022-12-22
惠州市港湾公用化工仓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单位”,系广东会贵宾厅能源投资标的公司[股权占比40%])委托深圳市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评单位”)开展“惠州港荃湾港区公用液化烃库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惠州港荃湾港区公用液化烃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相关规定,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材料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惠州港荃湾港区公用液化烃库项目
建设地点:广东省惠州市大亚湾经济开发区澳头镇荃湾港区黄毛洲岛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用地红线面积为143388m2,建设内容:①库区包括1台容积为120000m³的丙烷(C3)低温常压储罐、1台容积为120000m³的丁烷(C4)低温常压储罐、4台容积为4000m³LPG常温压力球罐、泵区、压缩区、装卸车台、地面火炬等配套设施;②库区与码头连接管线、库区与美孚连接管线;③建构筑物包括办公楼、控制楼、物流中心、装车棚、甲类仓库、危废仓库、公用工程房、维修车间、泵房、消防水罐、应急水池、污水收集池、管廊等公用工程。
建设工期:项目建设周期约30个月。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连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网络链接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kY-J9QpSPUsNXmUFHtcsnw,提取码:f53r);也可通过电话预约查看纸质报告书的时间,并于惠州市港湾公用化工仓储有限公司查阅。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所在地周边或关心本项目的单位和群众。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以通过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dwRD0K4ivmG58hc8YWY3uQ,提取码:b94k)。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惠州市港湾公用化工仓储有限公司提交该公众意见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和公众意见表可在网络链接下载(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kY-J9QpSPUsNXmUFHtcsnw,提取码:f53r)。
建设单位:惠州市港湾公用化工仓储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延宏 联系电话:13829294316 Email:wangyanhong@hzgwcc.com
地址:惠州市大亚湾澳头荃湾小区综合楼三楼
评价单位:深圳市汉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20-84158003 E-mail:jophylau@qq.com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7058号市政大厦510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和建议。
惠州市港湾公用化工仓储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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